(资料图)
科技日报记者 何亮
4月3日,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
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图片由公安部提供)
标签:
4月3日,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4月3日,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批准发布了一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制性国...
4月5日将迎来兼具“节气”和“节日”两种身份的清明。一些公众发现,今年的清明有些不一般,是闰月清明...
4月3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长江干线港口货物吞...
预计,4月3日08时至4日08时,湖北东部和南部、湖南北部、江西北部、安徽、河南东部、山东南部及陕西中部...